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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2日,省消防救援总队、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住建厅、省应急厅九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结合实际,细化22项主要任务,逐项明确了实施责任主体和省级责任部门,着力补齐城市消防安全短板,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保障水平,积极服务保障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坚持规划引领,加强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建设
聚焦关键环节,完善城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
二是完善消防治理体系。修订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清单。聚焦城市行业性、区域性突出问题,建立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。认真贯彻《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,依托综合执法机构设立街道消防工作站,每个街道至少明确2名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负责消防监督工作,同时承担消安委办职能。推动产业园区、风景区健全消防监管机构。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民委员会、公安派出所和网格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群防群治。制定《云南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》,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。
三是强化科技手段支撑。推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、物联网监测等系统,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消防物联网统一组网。将“智慧消防”纳入“智慧城市”试点总体框架,将消防安全管理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、城市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基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。完善“产学研用”协同创新机制,制定落实消防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,强化先进消防技术装备列装和社会化应用。
四是健全宣传教育机制。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、公务员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内容,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模块化教育培训和集中消防宣传活动。建立火灾预警宣传机制,加强消防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,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宣传引导。依托城市资源建设消防科普设施,拓宽消防宣传载体阵地。
着力固强补弱,提升城市消防综合救援能力
二是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。按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,大型企业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、工艺处置队,街道、社区、重点单位全面建立微型消防站,并纳入统一调度指挥。
三是优化应急处置指挥调度体系。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、会商研判、分级响应、联训联演常态化机制。建立昆明、红河、大理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,完善滇中、滇南、滇西协作区联勤联动机制,优化5小时灭火救援圈、跨区域救援指挥等制度,构建与全省灾情相协调的防抗救“三位一体”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模式。
四是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。完善应急救援、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工作,开展消防员等级训练达标、指挥员指挥能力考评和分专业、分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加强难点火灾和特种灾害事故技战术研究,建立战训人才和师资力量库。
五是健全综合保障和应急机制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和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、响应处置机制。建设省级消防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州市储备库、战勤保障消防站。推动省、市两级按标准配备应急战勤保障编组车辆,健全应急救援和装备物资投送机制。推进应急救援装备通用化、系列化、模块化建设,加大先进适用高效能装备配备力度,补齐巨灾和城市复杂环境下应急救援装备短板。
【本文转载自:云南发布】